又是一年“五一”小长假。近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出门时做好个人防护,消费时增强防范意识,做到安全出游、理性购物、安全饮食、保留证据、谨防权益受损。
一、网络购物选择正规支付平台
疫情改变了很多人的购物习惯,网络购物成为我们生活中购买生活用品的重要方式,而由此引发的纠纷风险也会增加。
网络购物应谨慎选择支付方式,要选择正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网购中如遭遇到诈骗等情况,应及时向平台或当地消协组织进行举报投诉。
二、出游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的旅行社,签订正式旅游合同
外出旅游时,做好个人防护,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并签订正式旅游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有异议,应与旅行社协商确定后再签字。
消费者选择参团出游时,可结合自身情况,选购合适的保险。游客在旅行中,由自身疾病引起的各种损失或损害,或游客个人过失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等,这些都不在旅行社责任险的赔付范围之内。因此,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意外险“傍身”,不仅仅为了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也能更加安心。
三、理性消费,提防价格欺诈
节日期间,消费者购物要提防价格欺诈。消费者面对促销时要保持清醒头脑,有少数商家通过虚构原价假打折的方式欺骗消费者。可以多去几家商场比较价格后再购买,有效避免价格欺诈。尽量到证照齐全的超市、商店等商品销售点选购,切勿在无证摊点购买。对大大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在购买时一定要慎之又慎,防止因贪图便宜而掉入不良商家的陷阱。
消费者应选择自己真正需要的商品,做到理性消费。尤其是在商场或者一些服务场所做打折、返券、有奖销售等促销活动时,不要因为商家的宣传、游说而一时冲动购买自己并不需要或质次价高的商品。
四、外出就餐时应尽量选择热菜,慎用凉菜
春季天气变暖,是细菌滋生的活跃期,也是食源性疾病的多发期。外出就餐时应尽量选择热菜,慎用凉菜。注意辨别食品是否存在腐败变质,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品。在家聚餐要做到4点:1、食材新鲜要干净;2、生熟食物要分开;3、烹调过程要清洁卫生;4、食物要烧熟煮透。
五、在消费时坚决抵制各种“霸王条款”
消费者在就餐时如遇到“包厢设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餐后收取餐位费”等国家规定所禁止的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的不合法的霸王行为,应当坚决抵制。
看清菜谱明码实价。就餐点菜时,应该查看菜谱价格是否明码标价,要养成“先看账单后结账”的习惯,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温馨提醒:消费者在“五一”假期消费过程中要保留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先与商家沟通协商,提出合理诉求。如无法达成解决协议时,应及时向当地消协组织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