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记者从河南省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我省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在全国各省及省内全域通行顺畅,我省已于4月23日正式启用全国统一式样《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简称《通行证》)。截至4月25日16时,我省电子通行证已发放1225张。
据了解,《通行证》是各类重点物资运输保障的凭证,适用于全省所有收(发)货单位及其使用的货运车辆与司乘人员,持有《通行证》可在公路收费站和防疫检查点优先便捷通行。此次我省制发的《通行证》通过线上办理,有效期为不超过一个月,必须“人”“车”“线”“证”相符,一证只可用于同一条运输线路,如从事线路不变的重复业务,证件可在有效期内重复使用,如线路发生变化,收发货单位需申请新证。
关于如何申领和使用?记者了解到,收(发)货单位需要从豫事办APP或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法人登录”界面登录“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系统,依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勾选同意承诺书后即可领取《通行证》。电子和纸质《通行证》具有同等效力。纸质版可下载电子版自行打印。在每趟新的运输任务前,收(发)货单位需登录“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系统,报备运输时间、所运输货物、货量等信息。同时,为真正实现防疫与通行相结合,“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系统与“入豫货车司乘人员报备系统”后台关联、信息共享。收(发)货单位在豫事办“通行证系统”为入豫货车司乘人员申领《通行证》,且每趟入豫前在系统内按规定填报信息的,视为入豫报备,无需在“入豫货车司乘人员报备系统”重复报备。
在此,记者提醒还未申领全国统一式样《通行证》的收(发)货单位,5月8日前为新老通行证过渡期,企业原申领的《进出河南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和我省全国统一式样《通行证》均可有效使用。5月9日起,原《进出河南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失效,全部申领使用全国统一式样《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