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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财经6月28日讯: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的处罚(处理)决定文号“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纪要〔2022〕16号”显示,北京华江建设有限公司在工程名称“海南陵水香水湾B区(B-05)地块”中存在管理方面的不良行为,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进行处罚。处罚日期显示为2022年5月20日。
具体处罚(处理)决定内容显示:1.讨论将2022年3月份存在建设工程实名制系统中考勤率低,未达到考勤要求问题的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事项2022年3月份,经检查发现以下项目的项目经理存在建设工程实名制系统中考勤率低,未达到考勤要求问题:海南陵水香水湾B区(B-05)地块项目施工单位北京华江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路亚楠;壹品恒海苑酒店项目施工单位乐山市安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蔡春光;海南清水湾B09地块(三、四期)一阶段项目施工单位振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邓成焰;陵水黎族自治县安马大桥及其引道工程项目第二期1标施工单位海南加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根凯。经会议讨论,同意根据《海南省建筑施工企业诚信评分标准(试行)》相关规定,分别对以上施工单位予以扣4分,记入有效期1年的不良行为记录;分别对以上项目经理予以扣2分,记入有效期6个月的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描述显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1.未按规定人数配备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2.承诺派驻在现场的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率低;3.现场实际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合同或项目配备表承诺人员不符;4.现场实际施工管理人员无证上岗或证书不符合要求;5.关键岗位人员同时在多个项目任职;6.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未按法律法规或规范要求在工程施工管理相关文件或工地例会纪要上签字,或由他人代签的;7.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未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