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国务院国资委数据显示,目前各央企和各地改革工作台账完成率均超过98%。近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巩固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补短板强弱项专题推进会,聚焦巩固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补短板强弱项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其中继续推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改革和国企专业化整合成为关注焦点。
改革成绩单亮眼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由之路,这就要求国有企业必须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与市场经济、产业链供应链更好地融合,发挥好“链长”作用。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中央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了12%、7.1%、6.1%。中央企业在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效,交出了一份优异答卷,生动说明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带动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世界一流企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事实上,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启动以来,国企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不断向纵深推进,有力促进了国有企业质量效益提升。
今年上半年,中央企业锁定重点、靶向发力,在多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了新的突破: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推进,引进各类资金超过1900亿元,有五家企业正式转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重组整合次第开花,有的开展股权合作,有的进行资源深度整合,有的发力业务整合融合;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评估工作有力开展,全员绩效考核全面推开。
从各地的情况看,2021年地方监管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创下历史最好水平。实践证明,经过系统全面的改革,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专家表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国企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方面着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国资监管体制,党的领导全面加强,董事会实现应建尽建,经理层行权履职机制得到完善;另一方面推进重组整合、加快转型升级、持续瘦身健体,国有资本在重要行业领域的控制力更强、结构布局更优、市场竞争力更强。国企内部推进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市场化用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内生动力更充足。改革的全面发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大类攻坚任务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会议上,国务院国资委划定了多项改革重点任务,提出下一步要重点围绕五大类任务补短板强弱项。
聚焦权责清晰,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前置事项清单在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企业的精准性。以发挥董事会投资决策、防范风险作用为重点,分批分类落实职权。对具备条件的子企业,特别是重要子企业,按照“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要求,可优先考虑加快落实重大投资决策权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推动集团管控内容方式调整优化与落实董事会职权有机衔接,着力提升外部董事履职能力素质。
聚焦普遍激活,健全三项制度。巩固“总部机关化”专项治理成果,坚决避免反弹回潮。用好任期制和契约化考核结果,做到刚性兑现。巩固深化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有序推动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更普遍落实。提高中长期激励的覆盖面、灵活性和匹配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更有创新性、更加灵活地运用各种激励政策和工具,使政策更多惠及骨干人员,强化对科技创新人才的精准激励。
聚焦核心竞争力,推进专业化整合。继续大力推动资源向主业企业、优势企业、“链长”企业集中,鼓励更多企业和地区形成“一业一企、一企一业”新格局,实现业务板块清晰,“小散弱”问题基本清零。
聚焦示范引领,推进上市公司相关改革任务。以股权结构优化促进治理机制完善,加大对上市公司的授权放权力度,推动上市公司成为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先锋表率,继续推动混改企业深度转换经营机制。
聚焦提升监管效能,优化国资监管。强化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上下联动,普遍推进企业内部监督协同,加快推进党内监督为主导,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财务、内审、违规追责等各类监督手段统筹协调、资源共享的“大监督”模式。
深化上市公司改革
今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三年行动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改革仍存在不平衡、穿透基层一线不够、部分重点改革任务形到神不到、改革质量和实效仍需提高等突出问题。翁杰明指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是国有企业的主体,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搞好上市公司,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意义重大。
翁杰明表示,上市公司相关改革任务要聚焦示范引领,优化股权结构、加大授权放权力度,推动上市公司成为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先锋表率,推进混改企业深度转换经营机制。
谈到国企上市公司下一步的改革重点时,翁杰明认为,上市公司相关改革任务重在规范运作、提升质量、成为表率。
专家表示,央企上市公司是央企中的优质资产,下一步既需要借助补短板强弱项来提升盈利水平,提高央企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也需要在国有企业补短板强弱项工作中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率先扎实开展补短板强弱项工作。
股权结构优化将成为国企上市公司改革重点。翁杰明表示,要继续大力推动国有股东持股比例高于50%的上市公司,引入持股5%及以上的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支持积极股东提名董事人选参与上市公司决策。鼓励央企之间、央地之间通过认购股份、换股等多种方式作为积极股东参与完善公司治理。
根据国资委前不久公布的数据,截至2021年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共1317家,总市值33.54万亿元,占境内及港股上市公司的28.26%;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共有86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持股超过5%的积极股东。
专家表示,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向纵深发展,以改革引领国有企业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更加有效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更好助力巩固经济回升向好趋势。(依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