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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财经10月11日讯:据广东省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消息,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提及,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在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文件提出对贷款额度调整,调整后可贷款金额最高达到70万元。
具体来看,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70万元。
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下为意见稿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