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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财经11月10日讯 中华网财经了解到,11月4日,据中国证监会官网消息,中国证监会国际部对东方盛虹出具境外上市反馈意见。东方盛虹10月28日公告近日获得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SIXExchangeRegulationAG)关于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Depositary Receipts,“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SIX SwissExchange)上市的附条件批准,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同意公司发行的GDR在满足惯例性条件后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
东方盛虹目前主业形成了“炼化+聚酯+新材料”的产业矩阵,业绩方面,2022年东方盛虹前三季度营收约467.08亿元,同比增加16.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5.77亿元。2022年1至6月份,东方盛虹的营业收入构成为:石化及化工新材料占比65.62%,化纤占比31.67%,其他行业占比2.72%。
在反馈意见中,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前次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向和使用进度是否发生变更;本次募集资金的预计规模、具体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和整体进度安排,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结合现有和在建、拟建产能、海外业务布局和规模等,分析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并产生协同性;结合货币资金和营运资金规模等情况,分析说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可能导致资金大规模闲置。
此外,根据申请材料,东方盛虹2022 年 6 月末资产负债率为78.77%,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原因,是否存在偿债风险及相关应对措施。
另外,证监会还要求补充说明本次 GDR 与基础 A 股股票的转换率,以及 GDR 在限制兑回期届满后转换为 A 股对其交易及市场的影响进行评估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