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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新京报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查询到,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茅台文旅”)与网易(贵州)好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易好物”)新设合营企业案正在进行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双方合营企业主要为包括文创产品在内的第三方卖家提供网络零售平台服务。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的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信息,茅台文旅公司与网易好物拟设立一家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主要为包括文创产品在内的第三方卖家提供网络零售平台服务。交易完成后,茅台文旅与网易好物将分别持有合营企业51%和49%股权,共同控制合营企业。从上述公示消息来看,茅台文旅与网易好物设立合营企业已在进行中。
实际上,茅台集团与网易合作并不是新鲜事。据茅台集团官网消息,早在2020年6月,茅台集团便与网易公司在茅台国际大酒店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品牌营销、文化传播、大数据等领域开展合作,目的是深入挖掘茅台目标消费者和新生代消费者需求,扩大茅台集团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茅台集团数字运营能力。
2022年3月,网易好物成立,主要从事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商品开发、品牌打造、运营销售等全生命周期电商品牌打造业务。网易好物与茅台合作的重要项目,即是备受关注的“i茅台”以及茅台冰淇淋的线上销售工作。新京报记者在“i茅台”App(应用软件)的资质证照中,也看到网易好物的营业执照以及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
“i茅台”本身也不局限于销售茅台产品,还包括品牌形象传达、茅台文化展示等内容,其中的“小茅好运之旅”更将产品申购与茅台镇风光、酿酒工艺等文旅内容融合为互动游戏,增强消费者黏性。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茅台集团旗下成立文康置业公司一事,引发了市场对于茅台集团将发力文旅地产的讨论。此番茅台文旅与网易好物成立合营公司,更让业界对茅台集团在文旅领域的布局有了更多想象空间,双方是否会结合现有合作内容,围绕“i茅台”或相关线上渠道打造文创产品、旅游产品,值得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