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吴紫翼/文 记者 阮海峰/图
35年前,家住陕西省渭南市的郭丽(化名)在上学的路上,被一对抱着孩子的夫妇拐卖到山东菏泽市胡集乡的一个村庄。13岁的她被迫与村中的李某某结婚,次年生下一子。期间,郭丽多次试图逃跑,但都以失败告终。两年后,郭丽被警方成功解救回家,但这段被拐经历影响了郭丽一生,也改变了她一生的命运。
郭丽重返被拐地
(资料图)
近年来随着“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的展开,郭丽重新看到了希望。35年后,她起诉了当年拐卖她的人贩子赵某某,2022年4月,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对赵某某执行逮捕。
12月18日,大象新闻记者从郭丽处得知,该案将于12月19日上午9时,在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目前郭丽已经抵达菏泽。在开庭前日,她带着大象新闻记者再次来到曾经被拐的村庄,心中的五味杂陈再次被翻起,她已经做好了明天出庭的准备,“希望能够还我一个公平公正的审判结果。”
不满15岁生下一子,为了逃跑曾喝煤油、吞铁钉
郭丽与李某某曾经居住的位置,如房子已拆迁翻新
12月18日,郭丽带着大象新闻记者重返35年前被拐之地——山东省菏泽市胡集镇(原胡集乡),看着街道两旁房屋被翻新、马路重新铺设,虽然物是人非,但那段被拐的经历至今让郭丽记忆犹新。
1987年正月,郭丽初一第二学期刚开学,13岁的她脸上还带有一副稚气,早起7点多天蒙蒙亮,距离学校还有一公里的位置,郭丽遇到了一对抱着孩子的夫妇向她问路。郭丽给他们领路后,问路夫妇为了表示感谢给了郭丽一瓶汽水,没喝几口,郭丽便昏迷。
郭丽被解救回家与母亲合照
等郭丽一觉醒来,她和问路的夫妇已经在去往山东的火车上了,他们告诉郭丽,去办点事,办完就把她送回来,“当时我也比较乖,就记得一路上迷迷糊糊倒了好几次车,天黑了才到山东。”
当天夜里,两人带郭丽入住了菏泽一家旅社,次日被送到了菏泽市胡集乡一个村庄的家中,看到门口贴着的“喜”字,郭丽才意识到自己被拐卖了,“这个时候已经完了,后来的日子他们天天都管着我,不让我出门。”
郭丽回忆,曾经为了逃跑,她喝过煤油、吞过铁钉,“我想让她们把我送到医院,只要出去我就能遇到好心人给我爸妈带个信。”但每次都会请来村中退休的老医生,把郭丽从“死神”手里拉回来。
1988年6月,郭丽被迫与李某某生下一子,那时的她还未满15岁,“虽然我只有十来岁,但看到孩子,我也心软过。”但这家人对郭丽的打骂、囚禁,最终还是激发了她逃跑的念头。
郭丽与儿子合照
1989年2月,郭丽趁着家中看管不严,带着孩子跑到菏泽市公安局报案。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向她承诺会帮她联系家人后,郭丽留下老家地址后返回胡集乡,“回去之后,我每天都会往我家的方向看,盼着我爸来接我。”
大约一年后,郭丽的父亲和民警来到李某某家,将郭丽接回了陕西老家,但走时她却没能带走孩子。回家后,郭丽再婚,生下了一双儿女,但由于李某某频繁给他寄信,郭丽被拐卖的事情很快传到了她现任丈夫的耳中,“为了儿子的前途,没想过要追究李某某的责任。”后来由于长期的争吵,郭丽于1997年与丈夫离婚,
明日亲自出庭,希望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80万
35年后,郭丽心中的五味杂陈再次浮现出来。但与过去不同的是,她清楚,当今在法律的保护下,郭丽不会再受到曾经的辱骂、殴打和囚禁。
2022年3月,上官正义转发了一条公安部发布的“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郭丽看到后希望能追究当年拐卖她人贩子的刑事责任。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于当月立案侦查。在让郭丽辨认犯罪嫌疑人时,时隔多年,郭丽也对涉案人员的相貌记忆模糊。
2022年3月12日,因涉嫌拐卖妇女罪,被告人赵某某被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刑事拘留,2022年4月18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同日被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执行逮捕,“我当时接到公安局的电话,特别激动,第一时间我就通知了家人,我想我受的委屈终于能要有个结果了。”
郭丽回忆,在赵某某未被逮捕之前,还没有那么记恨他,当她拿到起诉书后,看到赵某某的犯罪经历,在拐卖郭丽前后还曾多次贩卖过其他孩子,“看到这些,我心里特别难受,当时就特别恨他。”
郭丽告诉大象新闻记者,该案将于12月19日上午在9时在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针对此次开庭,她希望法律能够严审严判,还她一个公平公正的审判结果,“我的诉求是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80万,让我把当年爸爸为了救我欠的债都还了。”
如今郭丽的心中不再被恐惧所缠绕,她希望能够大胆地将事实都公开于众,让更多人都能关注到身边的拐卖儿童,“我相信还有很多人还在寻找孩子的路上,希望大家都不要放弃,因为他们可能和我有着同样的经历;同时如果您身边有无名无故来的孩子,也请大家都去举报,让他们早日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