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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岁末年初“忠诚·守岁”暨社会面巡逻防控专项行动部署以来,鲁山县公安局强化源头查控,治安大队指导各派出所对全县集贸市场、土杂店等场所进行全面摸排,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行为。12月29日晚,治安大队、城关派出所联合行动,顺线追踪,在马楼乡楼张村某仓库内现场查获在售及储存的烟花爆竹130余箱。
经查,王某鹏和郑某柯对其未持销售许可证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为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民警将收缴的烟花爆竹进行扣押、登记后,联系相关部门运输到安全地点处理。
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鹏和郑某柯已被鲁山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安民警郑重提醒:请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共创文明、绿色、平安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