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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但有人却在事发之后心存侥幸,认为可以逍遥法外。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肇事逃逸只能错上加错。2023年1月1日,洛阳栾川交警奋战6小时,快速侦破一起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
1月1日6时许,洛阳栾川交警接警情:栾川县311国道石庙镇某路段,晨练的行人郭某某被车辆撞倒,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离现场。
栾川交警迅速启动事故逃逸应急预案。经勘查,案发时间在早晨六点多钟,天还没有亮,无目击证人,除现场遗留肇事嫌疑车辆碎片外,没有其他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通过现场深度勘察、走访周边群众、调取监控等工作,专案组锁定了肇事车辆及肇事嫌疑人,最终仅用6个小时就成功在石庙镇某小区将肇事嫌疑人孔某某抓获,并在其车库内查获肇事车辆。经突审,孔某某对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之中,等待孔某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