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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2023年春运顺利进行,进一步规范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023年1月5日,太康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客运专班依法严肃对从事非法营运的滁州恒运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皖M28***大型卧铺客车实施行政处罚,驾驶员王某认识到了非法营运的危害性、严重性并足额履行了我大队对其公司下达的三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2年12月27日12时34分,我大队接省厅三级监控平台指令,在盐洛高速太康站布控拦截皖M28***大型卧铺客车,12时40分我大队执法人员成功查扣该车,经查该车为滁州恒运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驾驶员王某驾驶皖M28***大型卧铺客车从新疆若羌县到河南省太康县,车上搭载了5名乘客,驾驶员通过微信扫描收款二维码向乘客每人收取了400元乘车费用,经核实该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事实基本认定,我大队依法对滁州恒运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此次对该车处以三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有力地打击了非法营运的势头,为本年度春运市场有序进行营造了良好的运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