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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财政金融融合设立碳减排政策工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和财政贴息叠加效应,构建财政金融融合联动机制,引导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加绿色低碳领域优惠贷款投放。
《通知》明确,山东省碳减排政策工具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支持对象为山东省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民营银行等符合支农支小再贷款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政策期限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每年安排支农支小再贷款减碳引导专项额度100亿元,采用“先贷后借”直达机制,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自主决策向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三大重点领域发放的,以及纳入人民银行绿色贷款统计范围的合格贷款,按月予以再贷款报账支持。财政部门每年安排相应额度资金,对全省人民银行发放的1年期再贷款减碳引导专项额度给予25BP的贴息。
《通知》提出,对金融机构“先贷后借”发放的合格贷款,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优惠费率担保,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测算再贷款减碳引导专项额度支持贷款的碳减排效应,并对进行测算的金融机构优先安排碳减排政策工具支持。
近年来,山东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绿色低碳领域信贷投放力度持续加大。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全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绿色贷款同比增速超60%,远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碳减排政策工具的设立,有助于降低山东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绿色信贷成本,将进一步激励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立足地方特色优势,增强绿色信贷拓展动力,为加快推动山东实体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更好优惠贷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