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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双排货车车箱内冒出浓烟,司机不知情仍然正常行驶,恰遇洛宁交警发现险情,将火扑灭,及时挽回了司机的损失,避免了一场衍生火灾事故的发生。,
1月12日13时40分许,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薛宇带领辅警张旭阳、程帅、梅冬祥巡逻至兴华桥南时,发现一辆行驶中的双排货车车箱内冒出黑色浓烟。见此情形,梅冬祥立即向驾驶员鸣笛喊话示意停车。当时司机被叫下车后一脸茫然,看到车箱内冒出的火苗和浓烟顿时慌了神,不知所措。
这时,车箱内火势越来越大,此时停车地点正是一个三叉路口,车流量大,如不及时将着火的货物与货车分离将火扑灭,车箱内的货物持续燃烧极有可能将车辆引燃,造成更大危害。张旭阳、程帅、梅冬祥迅速拿出警车上的灭火器进行灭火。
由于发现及抢救及时,火情迅速得到控制,没有造成更大损失。
洛宁交警温馨提示
驾车出行时要有安全防火意识,车内要配备灭火器、急救包等应急物品,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更须严加防范,要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和求救常识,做到防患于未然。行车途中,如发现烟雾或闻到焦糊味等,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启危险报警灯及时停车检查。如发现确实是车辆起火,要迅速疏散车内人员,并第一时间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