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群众过年回家、走亲访友、举家出游等交通出行增加,聚餐饮酒机会增多,酒醉驾风险随之增大。为进一步遏制酒醉驾肇事风险,倡导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底线意识,全力保障全省人民过一个平安年、团圆年,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发布一批近期查处的酒醉驾典型案例,警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员及其亲人家属共同抵制酒驾。春节期间,全省交警将持续开展酒醉驾查处集中统一行动,加大执法查处力度。
一、近期查处典型案例
(资料图)
据近期数据统计,2023年1月11日至17日,全省查处酒驾1293起,其中醉驾264起。
类型一:多次酒驾,屡教不改
2023年1月3日晚20时41分许,郑州交警十一支队民警在科学大道郁香路交叉口东向西方向夜查时,发现车牌照号为“豫VN****”小型面包车驾驶员刘某的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75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的违法标准。民警在核查其驾驶员信息时发现,刘某在2019年因为酒后驾驶被查处,2021年因为醉酒驾驶又被查处,并且已被法院判处5个月拘役的刑罚,其驾驶证已被吊销,五年内不能取得驾驶资格。此次刘某再次涉嫌醉酒驾驶,并且在驾驶证注销期间无证驾驶机动车,经抽血检测,刘某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00.74mg/100ml,远远超过80mg/100ml的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2023年1月5日14时20分,洛阳市老城区黄梅路,高某某驾驶摩托车因饮酒驾驶被洛阳交警老城大队查处。经详查,高某某曾于2020年5月16日驾驶摩托车在洛阳市洛龙区厚载门街因无证、饮酒驾驶被洛阳交警查处;2021年7月1日,高某某再次驾驶摩托车在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因逆行、醉酒驾驶被洛阳交警查处,交警部门依法吊销其D类驾驶证。此次,为第3次被交警查处。目前,已被拘留。
类型二:醉酒肇祸,血醇惊人
2022年05月10日21时24分许,赵某醉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至安阳滑县八里营乡黄琉璃村路段时,与停在路边的一辆重型半挂自卸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赵某当场死亡。经检测,赵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45.02mg/100ml。
2022 年12月14日22 时许, 靳某醉酒后驾驶沪 C6**** 号小型轿车, 沿卢氏县翰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住建局门口路段会车时发生碰撞。事发时靳某血液样本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21.75mg/100ml。2022年12月29日卢氏县公安局对靳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2023年1月2日对嫌疑人靳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2023年01月06日20时30分左右,徐某驾驶豫BT****小型汽车沿酒厂西路由南向北行驶时,被开封市交警二大队执勤交警查处,其酒后状态过于沉醉已经无法完成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的检测,遂将其带至开封市第二中医院进行抽血取样检测血醇含量为222.9mg/100ml。开封市交警支队对其给予吊销驾驶证,十年内不得取得驾驶证资格的处罚。
类型三:聚餐饮酒,心存侥幸
10月8日21时31分,在禹州市滨河路西段运河桥处,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豫K30***的白色荣威轿车驾驶员金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驾,经抽血检验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5mg/100ml。金某向民警交代其当天中午在朋友家聚餐,席间饮酒了,自认为意识清醒,觉得开车没有问题,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结果被交警查了个正着。
二、春节春运期间,将开展多波次严查,做到“四个延伸”
在春运返乡和春节假期返程期间全省将组织开展2个波次集中统一行动。其中,1月14日(腊月二十三)至20日(腊月二十九),针对返乡特点开展第一波次行动;1月26日(正月初五)至1月30日(正月初九),针对春节假期返程特点开展第二波次行动。同时,1月20日(腊月二十九)、23日(初二)、26日(初五)、2月5日(元宵节)为全国集中统一行动日。
在查处方式上,做到“四个延伸”。在查处酒驾醉驾的过程中,将查处重点由城市向城乡结合部延伸、由县城向乡镇农村延伸、由晚8点到12点向后半夜延伸,由主要查处小轿车向查处农村面包车延伸,零容忍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