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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5日20时许,一辆豫Q11**6轻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大广高速信阳段时追尾碰撞2辆小型客车。执勤民警在处理事故过程中,闻到货车驾驶员肖某身上散发出浓烈的酒精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肖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为308毫克,远超80mg/100ml的醉驾标准。民警随即将肖某带至医院抽血检测,后经鉴定机构鉴定,肖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7.7mg/100ml。
经讯问,1月14晚,肖某在江西南昌县同另一位驾驶员在肖某车上吃火锅,二人各自饮用了一瓶一斤装的二锅头酒,直到当晚11时结束用餐。15日一早,肖某从南昌县驾车出发,当晚行驶至大广高速信阳境内事发地点时,因酒后反应迟钝,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先撞上一辆轿车之后,又向前行驶撞上另一辆轿车,导致三车不同程度受损,万幸无人员受伤。肖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驾驶人肖某在该起事故中负全责,承担此次事故所有经济损失11万元,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事故发生后,省公安厅高速总队坚持“发生一起事故、歼灭一类隐患”理念,对事故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深度分析。经查,肖某2018年9月初次领取驾驶证,2021年违法记8分、2022年违法记9分。肖某驾驶豫Q11**6轻型仓栅式货车(非营运)经常行驶在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江西等地,近两年内有5次交通违法被现场查处,其中4次发生在高速公路上。近三年内还有11条非现场违法记录。鉴于该车辆和驾驶人具有高风险性特点,总队将其列为重点车辆布控严管严查。同时,指导信阳市高速支队在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案件的同时,将货车驾驶人涉嫌犯罪及车辆肇事情况抄告车籍地交警车驾管部门,督促严格车辆查验、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和源头化管理。
当前,全国公安交管部门正在开展打击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严防发生涉酒恶性事故。省公安厅高速总队在春节假期前,梳理下发了476辆长期异地运行的旅游客车、126辆去年以来有历史超员违法记录的营运客车、336辆近半年来有历史超员违法记录的6座以上客车,在全省高速公路布控,各高速交警部门依托公路防控体系,精准拦查、及时布控撤控。下一步,还将重点加强服务区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查处货车驾驶人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巡逻过程中及时发现异常车辆,及时喊话提醒或引导至服务区检查。
省公安厅高速总队提示:珍爱生命,拒绝酒驾。酒驾醉驾危害大,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