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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记者 付雨涵 通讯员 娄彦青
近日,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郑医保办〔2022〕81号),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取消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实施省内就医无异地政策。这是深入推进医疗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医保政务服务流程,满足群众“便利、高效”的办事需求的务实之举。
按通知规定,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除可在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直接结算外,也可在河南省省内其他统筹区已开通住院、门诊(含门诊统筹)、药店购药、5种试点门诊慢特病等医疗服务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无需备案,实现河南省内异地就医无异地结算。
郑州市参保人员在河南省内其他统筹区异地就医结算时,不提高起付线、不降低报销比例,实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政策;并且在省内所有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大病保险)和个人账户等费用均可“一单式”直接结算。同时考虑到因特殊情况无法结算的群众,还保留了回参保地手工结算的渠道,依然享受新政策的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