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河南省公安厅扫黑办的统一指挥下,鹤壁市公安局组织侦办博爱县以王丹阳为首的涉黑恶犯罪组织案件。目前,王丹阳等1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经查,自2010年以来,王丹阳(别名王阳)纠集申峥(绰号旦旦)、仝海洋、王新华(绰号王三)、毕佳强(绰号将军)、王兴凯(别名王岩)、高寒(绰号高孬)、司鸿飞等人,利用其团伙恶名,在博爱县及其周边地区有组织、有目地的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博爱县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经济秩序,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深挖彻查该犯罪团伙全部违法犯罪事实,维护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号召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提供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特通告如下: 一、曾受该组织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知情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提供线索、证据。对检举揭发人员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或者干扰公安机关依法取证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自通告之日起,凡参与王丹阳等人犯罪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要放弃侥幸心理,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三、正告涉嫌包庇、纵容该犯罪组织违法犯罪、隐匿、转移非法资产、资金,以及充当“保护伞”的相关人员,要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说明情况,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宽大处理。 四、公安机关对检举、揭发、举报人员身份严格保密,对于举报公安机关尚未掌握违法犯罪线索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据《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五、凡与该组织成员存在民间借贷、代为持有资产(包括持有现金、存款、汇款、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保险份额)、房产、地产、车辆、股权等情形的,应如实向专案组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同时上缴涉案资金等财产。 六、检举、举报方式:可通过电话、短信、邮递或直接到公安机关反映。
举报电话:
田警官:110
(资料图片)
电子邮箱:xxshce@163.com
邮寄及来访举报:
鹤壁市浚县永济大道 鹤壁市浚县公安局扫黑办
邮编:456250
特此通告。
河南省公安厅“3.18”专案组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百份以上不加盖公章)
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