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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6日,淮滨县首例关于治超非现场执法的诉讼案件,以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张某某诉讼请求,张某某服从判决,并接受处理结束。
2022年5月25日23时27分,一辆河南籍重型敞篷式货车行驶在淮滨县马集镇项园村S336线时,被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抓拍,经检测该车车型为4轴,车货总质量52.56KG,超过该类型车辆车货总质量16.56KG,超限率46%。淮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向车主张某某下达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处理告知书》。该车主收到《告知书》后,不认可大队给出的处理意见,向淮滨县人民法院提起了撤销《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处理告知书》的诉讼请求。淮滨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21日受理该诉讼请求,经审理,法院作出驳回原告张某某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诉讼结束后,张某某也认识到自己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危害,接受了判决结束,并于2023年2月13日,使用“河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对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
超限超载运输是公路交通安全的大敌,为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违法行动,淮滨县根据当前治超工作面对的新问题、新形势和新要求,积极发挥科技治超的作用,全面推广使用“非现场执法”系统。自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的投入运行以来,对所辖路段过往车辆实现了全天候自动检测、号牌识别、筛录,极大的提高了公路监控力度,有效弥补了治超执法人员不足带来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提升了工作效率,促使治超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对道路运输业主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有效遏制了公路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