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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新办1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推进网络立法工作,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范,初步形成了相对完备的网络法律体系,网络立法取得了显著成就,为推动互联网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这十年来,先后制定了五部专门法律。
一是2016年制定《网络安全法》,落实网络实名制,确立了维护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网络运行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等制度措施,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
二是2018年制定《电子商务法》,全面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责任,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秩序,加强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保护。
三是2021年制定《数据安全法》,这部法律针对数据安全存在的风险隐患、建立完善数据分类分级管理、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理、数据安全审查制度。同时,支持促进数据安全与发展、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利用,提升国家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促进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
四是2021年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聚焦人民群众的关切,在有关法律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应遵循原则和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明确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边界,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切实维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
五是2022年制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这部法律全面构建电信、金融、互联网等行业的综合治理制度,是一部专门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法律,是一部“小切口”法律,为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了法律支撑。
岳仲明介绍,除上述五部专门法律以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持续推进传统法律规范向网络领域延伸。近年来,陆续修改了一些法律,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针对网络交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平台的食品安全责任、互联网广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等,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同时,通过编纂《民法典》、制定《刑法修正案》,对网络新业态下的民事权利保护、打击新型网络犯罪等作出专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