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开车上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遇到对方滥用远光灯
可能是广大车主最讨厌的驾驶行为之一了
为进一步遏制滥用远光灯的交通违法行为
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7月26日
郑州交警五支队在辖区开展滥用远光灯专项整治行动
晚上21时17分许,一名女士驾驶一辆号牌为豫A****7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北三环金明路口处时,因违规使用远光灯被民警截停检查。“受不了!太刺眼了!”民警要求当事人现场亲身感受一下远光灯的“威力”,当事人表示“不忍直视”。民警随后为其讲解在城区道路滥用远光灯的危害,她听后向民警承认错误并表示今后注意正确使用灯光。
21时21分许,北三环金明路路口,一辆轻型厢式货车在车流中显得格外刺眼,前车灯射出的强光让人睁不开眼,很明显,这辆车使用了远光灯,交警随即将其拦停。
没过多久,在等候放行的间隙,又一辆小轿车引起了交警的注意,而原因和之前一辆车一样,违规使用了远光灯。交警查处注意到,驾驶室内的仪表盘上,轻型货车的远光灯标识是亮起的状态。车主解释道:由于自己的疏忽,误按了远光灯。而另一位小驾车司机则是因为打开远光灯后没有注意忘记关了,开着远光灯行驶一路后,被交警拦了下来。
当晚,在同一地点有多名驾驶员因同种交通违法行为被民警查处,民警对这些滥用远光灯的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依法对当事人未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碰到远光,不仅严重阻碍驾驶员视线,还可能因为炫光产生短暂视野盲区引发事故,像这些打着远光灯行驶的车辆,不仅会让双向而行的车辆驾驶员产生炫目,对于自身也有着很大的危害。
“使用远光灯,贴太近的时候也会有反射光,对自己的视线有一定的影响,往往情况是激怒前方驾驶员,最后导致别车情况的出现,前方车踩急刹或者别来别去,一些没有必要的矛盾或者事故就会发生。”在路口执勤的交警五支队夜巡大队教导员马现国介说到。
随意、滥用远光灯,对自己和其他驾驶员都是严重的不负责任!机动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如果碰见了讨厌的“远光”车,到底怎么做才是正确的呢?
别开斗气车
很多驾驶员碰到远光车辆,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和对方“对射”,交警五支队在这里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开斗气车!斗气对射的结果是双方都无法及时了解路况,最终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闪灯鸣笛及时提醒
碰到远光车辆,我们在发现的第一时间,应该及时闪灯、鸣笛提醒对向车主,及时调整车辆灯光状态。
减速、多观察路况
当遇到对向车辆远光灯照射的时候,一定要先学会减速,这样能留足了反应时间,尽可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上述的方法总结起来就是,在保障自己行车安全的情况下尽快提醒远光司机。那么,远光灯作为机动车的一个指示灯,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呢?
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
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 150 米以外改用近光灯;
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在开启路灯及其它照明条件较好的道路上行车,不应开启远光灯。
编辑:李旸
审核:邢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