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4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下文简称“河南银保监局”)发布处罚通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中心支公司(下文简称“阳光财险漯河中支”)被罚款22万元,该公司总经理党如斌被罚款3万元。
河南银保监局漯河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漯银保监罚决字〔2020〕5号)显示,党如斌是阳光财险漯河中支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的违法违规事实为“通过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变相突破报批费率水平”,漯河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对阳光财险漯河中支处以罚款22万元。
河南银保监局漯河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漯银保监罚决字〔2020〕6号)显示,党如斌对阳光财险漯河中支通过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变相突破报批费率水平的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漯河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党如斌处以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