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以来,有个别险企在提取准备金方面出现了问题,中国银保监会下发的《监管函》及一些地方银保监局下发的《金融监管警示书》都涉及准备金计提存在的风险。为补齐准备金监管制度短板,时隔15年之久,险企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将再次迎来管理办法的修订。
8月10日,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据悉,此次《征求意见稿》将非寿险准备金评估规则与会计准则、偿二代监管制度协调一致,并强化了内控管理、监督管理,明确了法律责任规定。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原保监会于2005年颁布《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此后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由于制定《试行办法》的时间较早,财险行业关于准备金计提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改变,其中的一些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相关要求和市场变化,需要通过系统性的修订来进行完善。
相比《试行办法》,此次《征求意见稿》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六方面。
一是将非寿险准备金评估规则与会计准则、偿二代监管制度协调一致;二是总结提炼非寿险准备金监管的实践经验,将《试行办法》配套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准备金监管的相关制度进行了梳理,集中体现在《征求意见稿》中;三是增加内控管理规定,督促保险公司完善非寿险准备金工作相关制度;四是增加监督管理规定;五是增加法律责任规定,依据《保险法》对非寿险准备金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明确;六是删除《试行办法》中的准备金报告章节,作为细则另行发布。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监管制度,增强非寿险准备金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升保险公司准备金管理水平。一是《征求意见稿》使非寿险准备金监管制度与会计准则及偿付能力监管规定做到了协调统一,为保险公司的非寿险准备金评估和管理提供了更加完善、可循的制度依据。二是对非寿险准备金监管的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原保监会关于非寿险准备金监管曾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准备金基础数据管理、回溯分析、工作底稿、准备金报告等方面,但没有经过系统的梳理和完善。《征求意见稿》将上述内容进行了梳理归纳,形成一套非寿险准备金监管制度。三是补齐了非寿险准备金监管制度的短板。《试行办法》在内控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存在缺失,准备金监管实践中也出现分支机构准备金随意调节、准备金有利进展释放等问题,因此本次修订工作重点针对准备金的监管制度及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及细化。
据悉,此次征求意见后,还会出台相关技术细则,从而完善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的制度体系,以适应保险业健康发展的需要。(记者任国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