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银保监会官网披露,日前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分析了2021年第三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情况,通报了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
2021年第三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79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0%,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7.3%。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85.6%、231.6%和307.3%。88家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78家保险公司被评为B类,10家保险公司被评为C类,2家保险公司被评为D类。
会议指出,保险业运行总体平稳,偿付能力充足率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高位运行,风险总体可控。会议强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记者 陈婷婷 胡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