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全省城镇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1560.5万人、3437.59万人、646.57万人、792.82万人,十年来分别增长776.7万人、87万人、244.42万人、334.89万人。10月1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服务业从业人员、中小微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实现参保人群全覆盖。
据了解,全省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日渐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面实施,基金实现省级统收统支。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统筹格局全面形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妥实施,经办管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养老金计发办法落地工作全面推进。建立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制度平稳运行,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全面实现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与此同时,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持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2年以来,连续10年为全省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从2012年的1508元增至2021年的2676元,增长77%。全省共有939.93万人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平均养老金每人每月157.4元(不含补发),十年来增长92.4元,增长率142.15%。连续多年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人均达3261元/月、1287元/月。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由最低工资标准的65%提高至90%,平均达1283元/月。
此外,2016年以来,我省全面落实降低社保费率、调整缴费基数等政策,为企业减少缴费负担累计达317亿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从“减、免、缓”等三个方面助力企业缓解经营困难,累计为企业减负达255亿元,积极为稳定市场主体发展提供“硬核”支撑。大力实施失业保险“护航行动”,截至2022年8月,累计向56.58万户企业发放援企稳岗补贴109亿元。
为了向参保群众提供便捷贴心服务,我省全面推进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应上尽上”“一网通办”,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办理流程,全面落实经办事项“跨省通办”,十年来,办理跨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92万人次、涉及资金26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