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2年,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80%以上。据了解,截至2019年底,辽宁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075.7万,占全省总人口24.72%。其中有一半以上的老年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各类疾病。老年人口及患病老年人口数量的高速增长,对老年疾病诊治、康复护理等需求愈加迫切。《方案》的出台是积极应对我省人口老龄化的具体举措,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着力构建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方案》提出六项任务:要开展老年健康教育行动,全面普及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疾病预防等健康科学知识。开展老年预防保健行动,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开展老年医疗服务提升行动,推动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老年医院、综合性医院等提供老年医疗服务的机构要加强心血管、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炎等老年重点疾病能力建设,提升老年危急重症救治水平。开展老年康复和护理促进行动,加强康复、护理医疗机构建设,鼓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护理医疗机构。开展老年长期照护服务行动,推进多元化长期照护服务。开展安宁疗护能力提升行动,建立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记者 唐子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