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城市反映,以“国家”“中国”名义发布的营商环境评价排名数量众多,还有的借“排名”“颁奖”等收取费用,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5月18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金贤东在发布会上表示,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进行查处,坚决斩断营商环境评价背后的“利益链条”,严格禁止借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之机,向地方政府、市场主体收取参会费、培训费。
当前社会上以“国家”“中国”名义发布的营商环境评价排名数量众多,相关评价大多属于学术研究,采用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数据来源等与通行做法存在较大差异。2019年底国务院公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要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
金贤东表示,一方面,发改委将强化源头管理。对于没有得到国家认可、授权,或仍处于学术研究、理论探索阶段的营商环境评价,组织开展评价的相关主体应明确研究属性、规范相关表述,避免对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产生误导。
另一方面,加强监督处置。金贤东说,我们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加强监督,如果发现以“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名义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名义,收取参会费、培训费或谋取其他利益的行为,请通过适当方式反馈我委。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进行查处,坚决斩断营商环境评价背后的“利益链条”,严格禁止借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之机,向地方政府、市场主体收取参会费、培训费,严格禁止以提升名次、颁发奖项为名,向地方政府、市场主体收取“好处费”“赞助费”。(记者 陶凤 王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