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高速、一级公路限速标准要调整的消息一经本报报道后,就立刻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8月9日,从省交通运输厅又传来好消息,我省高速、一级公路限制速度标准已经出台,并于11月1日起开始实行。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高速、一级公路通行能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便捷出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青海省高速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近年来我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实践,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决定自今年11月1日起,对全省境内高速、一级公路限制速度进行调整。据悉,为做好此次调整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先期组织进行了全省高速、一级公路限速标准调整工作专题会,会上充分征求有关单位、部门意见建议,结合我省高速、一级公路实际运行条件,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科学有序,稳步推进。三个部门也联合下发限制速度调整公告,具体调整如下:
全省高速公路一般采用分车型、分车道限速,小型载客汽车限制速度值最高不得超过120km/h,其他机动车限制速度值最高不得超过100km/h,机动车限制速度值不得低于60km/h,隧道内限制速度值不得超过80km/h;全省一级公路限制速度值最高不得超过100km/h,具体路段以实际限速值为准;枢纽立交、事故多发路段、技术指标受限路段、特殊气象影响路段限制速度以现场设置的限制速度标志为准;其他因突发事件必须临时限速的,由高速公路所辖地区路政、养护运营单位配合公安交管部门,根据公路通行实际依法确定。同时,提醒广大驾驶员行车过程中注意交通标志变化情况,根据道路状况、车辆状况、天气状况适速行驶,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记者 一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