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石家庄航空口岸增设为药品进口口岸。
据介绍,8月26日,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增设石家庄航空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的公告》,同意增设石家庄航空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为石家庄航空口岸检验机构,正式结束了河北“只有进口药品、没有药品进口”的历史,标志着河北省正式拥有了自己的药品进口口岸,在全国30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中,石家庄也成为第28个拥有药品进口口岸的城市。
同日,河北口岸药品检验所在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挂牌成立。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是省药监局设置的全省唯一一家从事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检验的省级法定机构。(记者王岚 陈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