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消费要让有购买能力和消费需求的人群买到满意的商品或服务。一方面需要市场尽快补上有效供给不足的短板,提供更多高品质的商品和服务;另一方面要加快破除消费领域的体制机制障碍,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更多投向消费短板领域。
扩大消费的空间有多大?每次探讨这个问题时,人们往往会陷入情绪化的二元对立中——“收入在下降,我拿什么去扩大消费?”“既然消费意愿不强,为何中央屡屡强调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貌似相悖的两种逻辑背后,实际上是不同的出发点。
在前不久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促消费政策并不是所谓的“掏空钱包”“透支需求”,促消费的出发点是帮助居民节约开支,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买到更有科技含量、更符合需求的新产品、新服务,避免不法“套路”、假冒伪劣等产品。换句话说,促消费政策不是让消费能力弱的人去透支消费,而是让有购买能力和消费需求的人群买到满意的商品或服务。
客观上看,过去3年,有很大一部分人群在就业和收入方面受到了明显冲击,但仍有相当规模的人群依然保持着较高的消费能力,增强这部分人群的消费意愿,更好地满足他们的消费需求,实际上就能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从而实现扩大消费、增加就业、促进收入的效果,形成有效供给和扩大消费的良性互动。
当前,我国消费需求结构正发生积极变化,虽然消费潜力大,但高品质商品和服务的供给不足,继而对消费增长形成了制约。对于有一定购买能力的消费群体来说,一方面需要市场尽快补上有效供给不足的短板,通过更多高品质的商品和服务,更好地满足这部分消费群体的消费需求;另一方面要加快破除消费领域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改革持续释放消费需求,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更多投向消费短板领域。
很多人对此都深有体会。比如,在商品消费领域,不少城市制定了针对二手车限迁、皮卡车禁止进入市区等政策举措,人为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对此,近日印发的《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明确提出,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畅通二手车市场流通、加强汽车消费金融支持。再如,近期很多地方提出举办演唱会、戏剧节、动漫节等大型文娱活动,但出于降低安全风险等目的,相关部门在手续审批上程序繁多、时间拖沓,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文体活动的有效供给。
从近年来各地实践看,扩大消费的关键,在于通过政策优化和制度设计,以有效供给的增加,进一步满足居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这就需要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拓展消费新空间,打造消费新场景,丰富消费体验,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市场新需求。同时,要坚持提质升级和创新发展更好结合,营造便利消费、放心消费环境,不断提升消费便利度、舒适度、满意度。
需要指出的是,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是民生之源,就业和收入都是影响消费的重要因素。持续扩大就业、促进居民增收,是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提升居民消费意愿、释放居民消费潜力的根本路径。近期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把稳就业提高到战略高度通盘考虑,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通过增加居民收入扩大消费,通过终端需求带动有效供给。
扩大消费,也不能忽视消费弱势群体。对于这部分群体,要进一步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加强就业兜底帮扶,推动更多低收入群体迈入中等收入行列,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推动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通过提升消费能力,提高居民消费意愿,更好发挥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顾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