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16日对安徽中医药大学原校长王键受贿一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键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人民币608.618734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王键利用担任安徽中医药大学党委委员、副院长、党委副书记、院(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接工程项目、校企合作、医药器材经销、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08.618734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其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工作安排、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鉴于王键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系坦白;收受部分财物属犯罪未遂;案发后,积极退清全部赃款;认罪认罚,悔罪明显等,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王键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