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邢台沙河市教育获悉,暑假以来,沙河市教育局开展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近日,根据群众举报,经教育局专项调查组现场调查取证,发现沙河市第一中学、第十中学个别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现将两起典型案例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第一中学在职教师郝某金、郝某红、赵某兴在一处民房内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第十中学在职教师宗某民在自家开办补习班。
郝某金、郝某红、赵某兴、宗某民身为在职教师,不顾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违规参与有偿补课,其行为违反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影响了学生的健康快乐成长,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8月5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给予郝某金、郝某红、赵某兴、宗某民四人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全部违规所得(已分别于8月4日、5日全部退还费用),扣除四人2021年50%奖励性绩效工资,2021年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评优评先,暂缓教师资格注册。郝某金作为主要参与者,调离一中,并取消其河北省“特级教师”、邢台市“首届名师”等荣誉称号;取消郝某红沙河市“模范教师”“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取消宗某民沙河市“模范教师”等荣誉称号,调离十中。(记者 李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