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黄星)近日,福建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福建提出,各市、县(区)每年补充的中小学思想政治、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劳动、特殊教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教师,原则上不低于当地补充数量的30%,其中音体美教师原则上不低于当地补充数量的15%。各地可将本地紧缺学科教师纳入当地急需紧缺人才目录,通过专项公开招聘、面试考核等方式招聘。2022年起,由省级财政对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补充的公办中小学音体美教师的工资性支出进行补助,按照每位教师每年2万元的标准,连续补助3年,推动当地及时补充音体美教师。教师队伍男女比例严重失衡的地区,可按照“同条件、等比例”原则设置男女岗位。
福建要求,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严禁任何单位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各地要充分掌握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状况,研究制定本地区年度教师补充计划和中长期教师补充规划,切实提升教师补充工作的精准性;要推动“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各级编制部门要积极协同教育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做好编制和师资的统筹配置。
在扩大教师补充渠道、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方面,福建明确,福建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可直接面试考核进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鼓励各地吸引高水平大学非师范专业优秀毕业生从事教师职业。2022年起,福建省不再统一组织安排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县(区)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省级层面每年提供一次新任教师招聘笔试服务,各地可视需要使用笔试成绩。
作者:黄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