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蒋亦丰)日前,浙江省发布关于在中小学校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活动的通知,将开展生态文明知识普及、绿色低碳主题实践和绿色低碳理念培育等三项行动。
浙江要求,中小学要将生态文明内容纳入课程体系,用好《人·自然·社会》等地方课程教材,开展森林、河湖、土地、水、粮食等资源的基本国情教育,普及“垃圾分类”“林长制”“河长制”等知识内容,因地制宜开发生态文明教育校本课程。
充分利用各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劳动实践基地、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生物多样性体验地等场所资源,组织学生实地走访,开展“沉浸式”“体验式”教育。围绕省内山河湖海等自然资源和美丽乡村、特色小镇、诗路文化等人文资源,积极打造生态主题研学品牌和精品研学路线,引导学生亲近自然。
在绿色低碳理念培育方面,将举办“环保小使者”“校园绿色之星”等评比活动。中小学与家庭、社区建立协同机制,倡导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鼓励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家校社生态文明教育成果效果叠加。
浙江要求,各县(市、区)组织面向中小学生的生态文明教育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次。各中小学校围绕生态文明主题,每年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志愿服务、一次实践活动、一次主题班会、一次成果展览。
作者:蒋亦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