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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甘甜)近日,江西省教育厅等部门印发《江西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深化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多措并举提升特殊教育发展。
《方案》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好一所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鼓励在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一人一案”合理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实现到2025年,全省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
为拓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方案》提出:普通幼儿园应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到2025年,每个设区市至少建成一所融合幼儿园,鼓励各县(市、区)开展融合幼儿园建设。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教部(班),鼓励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到2025年,实现每个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至少有一个残疾人中等职教部(班)。统筹支持办好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盲、聋高中(部)。加强普通高校特殊教育学院建设,增设适合残疾学生就读的相关专业,完善残疾学生就读机制,并给予残疾学生学业、生活上的支持和帮助。
为提升特殊教育支撑保障能力,《方案》提出到202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落实学前、高中阶段生均拨款政策,继续向特殊教育倾斜。大力推进市、县、乡镇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建设,到2025年,实现省、市、县各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鼓励依托乡镇学校因地制宜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同时,严格落实省定特殊教育学校师资配备标准,招收残疾学生5人及以上的普通学校和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普通学校(幼儿园)配备专职特殊教育教师。加强县级及以上特殊教育教研力量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建立江西省特殊教育骨干教师专家库,实施人才质量提升计划;将融合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严格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将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范围,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津贴补贴等。
作者:甘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