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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
《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遵循特殊教育发展规律和特殊学生成长规律,要求推动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及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强化学生全过程纵向评价,将质量评价贯穿教育全过程、全要素,对促进融合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育人为本,尊重特殊儿童发展的多样性。《指南》强调尊重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成长规律,将特殊儿童全面健康适宜发展置于质量核心,重在以适宜融合为目标办好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对特殊儿童发展具体性的尊重。主要表现在:一是重视特殊儿童发展的全面性。二是回应特殊儿童发展的差异性。《指南》坚持尊重差异,要求针对不同类别、不同程度、不同阶段特殊儿童的需要,分类设计评价方式,并在精准分析学情基础上因材施教,充分体现了对差异性的尊重。三是注重特殊儿童发展的动态性。
抓住关键要素,突出融合教育过程的整体性。强化学生全过程纵向评价,将教育质量评价贯穿于学生入学机会、受教育过程和受教育结果始终,从学生的视角回答“什么是好的融合教育”,推进融合教育各关键环节、关键要素的整体提升。
一是使特殊儿童能“上好学”。《指南》提出,各普通学校均应接收区域内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其中应包含一定数量的优质学校,并且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二是使特殊儿童能“学得好”。三是使特殊儿童有“好老师”。四是使特殊儿童有“好支持”。《指南》提出,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等多方要为特殊儿童提供支撑和保障。
落实以评促建,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的服务性。《指南》强化学生全过程纵向评价,其结果是促进融合教育质量提升的重要基础。
一是服务特殊儿童适宜发展,精准分析学情,全面把握特殊儿童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二是服务学校提高办学质量,引导学校根据评价结果了解融合教育推进成效,找到改进的方向和目标;三是服务政府履行特教特办职责,通过将评价结果纳入县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推动政府为提升特殊教育质量提供充分的条件保障和良好的政策环境;四是服务家长和社会期待,引导广大家长和社会充分认识特殊教育对促进特殊儿童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
《中国教育报》2022年11月25日第6版
作者: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杜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