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照市出台《2017年日照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继续整市推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组织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助力全市精准扶贫。
一是扶贫导向明确。在培育对象遴选环节,严格按照省定标准进行,根据各区县农村人口数量和农业增加值计算分配因数,同时加大在脱贫任务较重的县和扶贫工作重点村的遴选力度,重点把贫困村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遴选出来,作为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加强培训与教育,充分发挥主体带动作用。
二是“智力扶贫”与“产业扶贫”相结合。“扶贫先扶智”、“想鼓口袋,先富脑袋”,围绕贫困村“智力扶贫”,创新培育机制,按公共基础、专业技能、能力拓展和实训操作等模块构建培训课程,突出对职业道德素养、团队合作精神、绿色发展理念、信息化应用等综合素质的培训,强化实践教学,推动启发式、互动式和案例教学,全面提升培育质量。同时,坚持立足产业原则,结合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实际,根据产业发展水平和培育对象特点,分类分产业分层次开展培训,每县根据当地农业产业发展情况,选择1-3个主导产业进行培育,充分发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产业扶贫推动作用。
三是强化管理扶持。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原则,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认定管理,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和职业农民档案。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土地流转、产业扶持、人才奖励激励、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注重发挥新型职业农民示范带动能力,强化其对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辐射带动,帮助其发展产业、脱贫致富。
四是严格资金管理。为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奖补资金依法合规、高效透明、科学合理使用,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智力扶贫”效能,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分培育环节和内容规范资金支出。市、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有关部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及时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