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也交了租金,收据上也写有“菜市场”字样,郑州市民陈先生去年缴纳80万元,承租了祭城街道办事处邢屯社区内的一处大棚,准备建菜市场。
但交钱后陈先生才发现,该大棚曾因建设菜市场被取缔过,并不具备建设菜市场的标准和基础。一年多时间过去,菜市场迟迟未建成,80万元也没能退回来。
【事件】承租大棚欲建农贸市场
“一年多了钱也不退,菜市场也干不成。”10月27日,郑州市民陈先生向河南商报陪办栏目反映称,他所在的郑州东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屯公司),2019年9月份在郑州市邢屯社区承租了一个大棚。
“当时租大棚就是准备做菜市场的,和村里说的很明白。”陈先生说,大棚是从大邢屯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邢屯合作社)承租的。
陈先生原定做菜市场的大棚
当时,邢屯合作社将大棚对外招租。在8月16日向一私人账户转账50万元“菜市场投票押金”后,9月20日,东屯公司与邢屯合作社签订了《门面房租赁合同》,7天后向邢屯合作社转账30万元。
累计80万元的金额,包含合同中规定的租金40万元和押金40万元。当时交“菜市场投票押金”时,“应该是打到他们会计账上了,当时他们说招不上好退。”陈先生说。
【变故】大棚不符合菜市场标准
签了合同交了钱,但在办理菜市场的手续时,陈先生便遇到了困难。“我们和村里人一块到办事处去办菜市场的手续,办事处一个人说‘不是让你们盖成超市吗’?”陈先生回忆称,那时他便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了。”
陈先生多方打听后得知,东屯公司承租的大棚,并不符合建设菜市场的标准,“前两年(该市场)被领导现场办公时关停过。”这一点,也得到了祭城街道办事处一杨姓负责人的证实,“不具备农贸市场的标准和要求,要不它原来的农贸市场为啥被取缔?!”
“我招标之前就说要做菜市场,为啥他们不给我说这个情况?”陈先生觉得受到了欺骗,“收据上写的是菜市场,转账的时候备注的也是菜市场的钱,他们都知道。”
大棚至今堆放有不少杂物。
【回应】仅租地,其他与合作社无关
针对陈先生反映的问题,河南商报记者还采访了邢屯合作社负责人邢先生。邢先生表示,大棚前期招租时,经过多家商户的招租,东屯公司“招住了。”
“合同也签了,后来他想经过办事处盖章想要政府补贴,结果办事处没给它盖章,所以现在他不弄了。”邢先生说,“签合同时候就给他说,办手续属于他的事,跟村上没关系,合同上写的也很清楚,只说地租给你了,跑啥手续和村上没关系。”
对于邢先生所说政府补贴一事,陈先生表示政府对菜市场的补贴确有其事,也是保障市民菜篮子的措施。但目前涉事大棚根本不符合开设菜市场的条件,“之前大棚就开过菜市场,被上级部门关停了。”
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对大棚的用途是如何约定的?邢先生表示,当时沟通的是“做超市啥都可以,他的意思是想弄菜市场。”
为何曾经因为菜市场被关停的大棚,又被重新以“菜市场”用途出租呢?邢先生表示,对方目前已经起诉不便多说。(河南商报记者 刘远怀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