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不少社区里设置了户外电子屏,但有的长期黑屏无人管护,有的遭居民抱怨“亮瞎眼”,还有人认为它播放的内容跟不上形势……根据市民反映,记者分兵几路探访了多个社区电子屏的使用情况和问题。由市城管委起草的相关法规已列入今年立法计划。未来,对于户外电子显示装置的设置和管理,将有严格的要求和规定。
探因1
常常黑屏缺管护
11月10日,根据市民反映,记者首先找到了位于丰台铁路单身公寓大门东侧的一块电子屏。这块电子屏位于建国街转弯处的一个把角,高约3米,长度超过5米,是记者此次采访中找到的社区电子屏中面积最大的一块。从正面看,电子屏还算新,四周边框的包装膜都没有撕掉。然而,电子屏背面的外壳大部分已经剥落,露出了一块块电路板。由于附近施工,电子屏被一片蓝色铁皮围挡包在了里面。
电子屏归谁管?什么时候设置的?曾经使用过吗?记者向路人打听情况,一位在电子屏下晒太阳的老人一脸茫然地说,她从没注意过。而铁路单身公寓传达室的值班人员肯定地表示,电子屏不是他们的,也不清楚归谁管。
此后,记者又来到了北京十二中科丰校区北侧的一片平房区。在平房区的分类垃圾桶站旁,记者又找到了一块电子屏。这块电子屏高2米多,长5米左右,背对着西四环南路。电子屏前面立着一排低矮的电箱。在电箱遮挡下,电子屏被各种垃圾杂物包围着,边框上还有不少张贴小广告的痕迹。
记者没有找到任何关于这块电子屏权属和维护的信息。一位住在这里的老人说,他只记得电子屏设置的年头不短了,“立好以后就没亮过。”
以上两块电子屏分别属于南开西里社区和向阳社区。记者辗转了解到,两块电子屏是一家房地产公司大约3年前设立的,用于拆迁政策的宣传,后来因为相关工作停滞,这两块电子屏就没有投入使用,也无人维护。
在南二环开阳桥西公交站旁,也有一块长期不亮的电子屏,与旁边的宣传栏大小相似。记者依稀辨认出电子屏边框上写着东滨河路社区数字化服务信息栏,而它的支架已经锈迹斑斑。
据东滨河路社区的工作人员介绍,电子屏是街道统一安装设置的,由社区来管理发布的内容。电子屏没有损坏,黑屏是因为没有什么要宣传的内容,就没有打开。由于担心信息安全,他们对于发布内容非常谨慎。
探因2
屏幕太亮难入眠
社区电子屏本是展现社区风貌、沟通居民的好帮手,但家住门头沟区绮霞苑小区的王女士却为此“不胜其扰”。她告诉记者,电子屏正对着卧室的窗子,“晚上睡不着觉,太晃眼了,拉上窗帘光也能透进来。”
绮霞苑小区丙1号楼的西侧,有一个面积不大的小广场,电子屏就竖立在广场边,与丙1号楼相隔20余米。电子屏面向居民楼,屏幕上循环播放着各种内容。11月10日傍晚记者探访时看到,播放黑底红字的通知时,画面较柔和,而屏幕显示绿色的文字时,不仅附近的地面和花草被照得绿油油,连对面居民楼的窗户、墙面和社区宣传栏都反射出绿光。而当屏幕内容从文字切换成图片时,周围的亮度则突然提升,十分晃眼。
王女士说,电子屏以前经常亮到深夜,房间被映得忽明忽暗,令她难以入睡。王女士将烦恼向社区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后,社区立即安排人员对电子屏进行了调试,缩短了电子屏打开的时间。据负责人介绍,现在根据天黑的时间,傍晚6点多电子屏就会关闭。
无独有偶,石景山区苹果园四区的居民也反映了电子屏强光扰民的问题。记者在现场看到,电子屏在小区的大门外,与4号楼斜对着。此前这块电子屏24小时不间断地播放,接到居民们的投诉后,居委会立即联系了电子屏厂商,把播放时间调整为居委会上班时间,解决了夜间强光扰民问题。
探因3
内容过时遭诟病
社区电子屏播放内容过时,也成为市民经常投诉的“槽点”。
“疫情当前,村里的电子屏是不是该播放防疫的宣传知识?”早在今年2月,顺义区木林镇一社区居民反映,社区小广场有一块电子屏,每天都会播放一些宣传短片。疫情发生时,宣传片的内容却还是老样子。于是,他们向社区提议,将播放内容更改为疫情防控的宣传片,社区随后也采纳了这个建议。
北京正式施行生活垃圾分类后,家住门头沟区大台街道的魏女士反映,其他社区都在如火如荼地宣传垃圾分类的知识,她所住的大院里也有一块电子屏,但屏幕上却没有丝毫动静,“都说要垃圾分类,可很多人还不清楚怎么分呢,电子屏是不是应该教一教?”她还建议,疫情防控和垃圾分类的内容可以交替播放。社区很快采纳了她的建议。不久后,这块电子屏的内容变得丰富起来。
“许多电子屏刚安好时还播放一些通知,后来就什么内容都没有了。”还有不少热心市民建议,社区户外电子屏应该实时更新,才能发挥出它的优势。采访中一位市民举例说,社区正在进行第七次人口普查,“普查需要居民配合填写申报,如果把相关知识通过电子屏宣传出去,普查会更顺利。”
回应
电子屏设置管理
将有严格规定
记者从市城管委了解到,早在2008年,北京市就制定了户外电子显示屏的设置规范,规范里面对光污染、噪音污染、电磁辐射有要求,但是没有具体认定标准,这些环保标准需要专业部门测量认定。
今年《北京市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施设置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列入立法工作计划,目前,该条例草案已经完成了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户外广告设施定义,将公益户外广告设施以及滚动信息屏等向城市户外公共空间发布广告信息的设施纳入管理范围。其中,第26条明确了电子显示装置的相关内容,对其亮度控制、网络信息安全以及扰民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比如,电子显示装置应具有亮度控制装置,且亮度符合国家及本市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每日22时至次日7时期间关闭。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中特别强调了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规划、日常管理和违规治理等责任,对不符合设置规划户外广告设施的拆除等也有了明确的要求。
小区内设置电子屏,目前是遵循《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记者 罗乔欣 实习记者 鹿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