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通信管理局获悉,为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电信基础设施建设,《河南省电信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电信不仅是通信联络的工具,更是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数字经济和经济社会信息化的有力支撑。在保护电信基础设施方面,条例规定:“电信基础设施属于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电信基础设施、危害电信基础设施安全,不得阻止或者妨碍依法进行的电信基础设施建设。”
在电信用户的自由选择权方面,条例规定:“电信用户享有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自由选择权,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民用建筑开发者、所有者应当向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平等接入条件,不得与电信业务经营者签订具有排他性条款的协议。”
在商业性信息及骚扰电话的问题上,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电信用户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加强技术手段建设,提升识别和拦截能力,加大对商业性信息、垃圾信息和骚扰电话的治理力度。”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通过立法解决了网络覆盖不足、电信设施建设审批难、选址难、进场难、转供电改造难等问题,为加快推进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条例专章就电信用户的服务选择权、商业性信息及骚扰电话、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将有效保障用户切身利益。
据悉,2020年6月3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共七章、六十三条。 (记者张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