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工作方案》,明确2021年将在武汉市新洲区等10个县市区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统一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并集中无害化处理。
方案要求,湖北各试点地区要全面摸清农药包装废弃物基本情况,包括现有存量、常年产生量和季度分布。各试点地区的重点任务是探索农药经销点回收、专业公司有偿回收、政府主导公益性回收三种回收模式,引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加强回收设施设备、贮存场所的管理和维护,妥善贮存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鼓励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资源化利用以外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将依法依规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或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
根据方案,各地要督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试点地区农药经营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要建立农药包装物回收台账,且保存两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