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拒收人民币现金,央行一口气开出了32张罚单。
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1年第四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32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
被处罚的单位包括水电、燃气、物业缴费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停车场、保险公司、连锁餐饮、医疗机构等。
北京一停车场被罚10万
在32张罚单中,被罚金额最高的是北京阳光海天停车场。
根据公告显示,北京阳光海天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停车费 ,央行对单位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除此之外,北京达美乐披萨门头沟店因拒收现金,被罚5万元;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因为拒收人民币现金
央行开出68张罚单、最高50万
据基金君统计,去年一年央行一共开出68张罚单。
金额最高的一张罚单诞生于2021年三季度。根据央行通告,被罚最多的单位为北京城市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因在市郊铁路车站拒绝公众使用现金购票乘车 ,被警告同时处50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央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注意到两类情况,并提醒社会公众关注。一是拒收残缺污损人民币、角币、硬币等行为属于商家服务意识或服务水平不足,不应定义为拒收现金违法行为;二是一些新业态、新交易模式的行业、商家应注意保留现金收付渠道,充分尊重公众的支付方式选择权。
2020年12月,央行就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对外发布公告,要求大中型商业机构特别是批发和零售业、餐饮和住宿业、居民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经营场所,应设置现金收付通道。铁路、道路客运、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港口客运站、轮渡码头等经营主体应设置现金收付通道或提供转换手段。
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
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现金服务工作座谈会,分析当前人民币现金服务面临的形势和问题,会议指出,社会上拒收现金现象仍有发生,个别银行机构办理现金业务意愿有所下降甚至出现停办现金业务的情形,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小面额人民币服务等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妥善解决。(安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