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省人均水资源量比较紧张,所以合理利用再生水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城市再生水处理厂和管网工程的技术标准,并公开征求意见。据悉,未来再生水将用作工业用水、城市杂用水、景观环境用水、地下水回灌用水、绿地灌溉用水等多个方面。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我省新增再生水利用规模83万吨/日,但就目前来看,全省再生水利用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不充分,利用水平不高。其中,影响居民身边再生水利用率还不太高的重要原因是再生水供给基础设施不完善。为此,省住建厅编制了城市再生水处理厂和管网工程的技术标准,根据可利用原水水质、水量和再生水用途,合理确定再生水水源、系统形式、处理工艺和供水规模。
按照要求,再生水原水的收集及输送不宜采用明渠,以防止雨水、泥沙混入等二次污染及水温过度散失。在用水安全方面,因再生水是非饮用水,必须严格限制其使用范围。根据不同水质标准要求,用于不同的使用目标,必须保障使用安全,再生水管道系统严禁与饮用水管道系统、自备水源供水系统连接。再生水管道取水接口和取水龙头处应配置“再生水不得饮用”的耐久标识。再生水调蓄池的排空管道、溢流管道也不能直接与下水道连通。再生水输配水管网中所有组件和附属设施的显著位置应配置“再生水”耐久标识,再生水管道明装时应采用识别色,并配置“再生水管道”耐久标识,埋地再生水管道应在管道上方设置耐久标识带。
随着未来再生水利用规模的扩大,其水质标准也有新要求。据悉,再生水出水要严格做好消毒处理,可采用氯消毒、二氧化氯消毒、紫外线消毒、臭氧消毒等组合方法。去除水中色度、嗅味、有毒有害及难降解有机物,鼓励采用臭氧氧化技术或活性炭吸附技术。再生水处理厂进水口、出水口都要设置水质、水量在线监测及预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