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医学教育学科专业结构更加优化,管理体制机制更加科学高效;医科与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高水平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健全。到2030年,建成具有中国特色、更高水平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9月23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要把医学教育摆在关系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保障人民健康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意见》从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结构等4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在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方面,《意见》提出,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严格控制高职(专科)招生规模,稳步发展本科教育,缩减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招生计划,适度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大力推进麻醉、感染、重症、儿科学科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逐步扩大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3年内推动医学院校普遍成立全科医学教学组织机构,建设100个左右国家全科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依托高水平大学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将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作为公共卫生研究生教育的主体培养计划,创立发展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教育。推进“医学+X”多学科背景的复合型创新拔尖人才培养,强化高端基础医学人才和药学人才培养。
在提升院校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方面,《意见》提出,提高入口生源质量,依托高水平大学建设一批一流医学院,扩大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本科医学专业招生规模;强化医学生职业素养教育,到2021年建设600个左右医学本科一流专业建设点;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教育;夯实高校附属医院医学人才培养主阵地,医教协同加强和规范高校附属医院管理,强化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主体职能,着力推进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系统推进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统筹管理;建立健全医学教育质量评估认证制度,构建医学专业全覆盖的医学教育认证体系;加快建立医药基础研究创新基地等。
在住院医师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方面,《意见》要求,要加大全科等紧缺专业住院医师培训力度。加强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快培养一批防治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保障住院医师合理待遇。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同时,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将医务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情况纳入其年度绩效考核的必备内容。用人单位要加大投入,保证所有在职在岗医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职业再培训。
《意见》还要求完善保障措施。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医学教育综合管理和统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本部门重点工作计划。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工程,加强对医学教育投入保障,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医学院校支持力度。保障经费投入,适时调整医学门类专业生均定额拨款标准、住培补助标准,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规定落实投入责任。(记者王潇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