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市医保局获悉,为支持和促进本市分级诊疗,方便群众在社区就医,近日,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社区就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无需事先选择,可以直接到本市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近就医,相关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本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均可将全市所有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本人门诊首诊医疗机构,办理所需的首诊转诊服务。
目前,本市共有2900余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规定,除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含1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外,还有32家A类定点医疗机构、164家中医定点医疗机构、160家专科定点医疗机构无需选择,可直接就医。
为进一步方便广大群众在社区就近就医,促进本市分级诊疗建设,此通知明确全市所有2200余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本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共同定点医疗机构,无需选择可以直接就医。如果参保人员因患急症不能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在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或住院治疗,相关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记者 陶凤 常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