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政策实现省内无异地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9月1日全省“省内无异地”政策顺利实施,满足广大参保群众更加便捷的就医需求,河北省将停用原有河北省异地就医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
原异地就医管理系统停用时间: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0时起,停用原异地就医管理系统。新异地就医管理系统上线时间:2021年9月1日(星期三)0时起,上线启用新版异地就医管理系统,全面恢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办理。
停机期间:(一)暂停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原异地就医管理系统停用期间,全省各统筹区跨省、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业务暂停(包括异地备案、住院登记、出院结算、普通门诊、药店购药等)。
(二)跨省异地就医可以进行补备案。停机期间,河北省参保人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异地住院,在新系统启用后仍在院的,如经补备案后所在定点医疗机构能够直接结算的,可在异地就医系统切换后通过补备案直接结算;如不能直接结算或已出院垫付医疗费用的,均视同为已备案,可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手工报销。
(三)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出院手续办理。全省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原异地就医管理系统停用前,为已出院的异地病人及时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在院病人在新系统启用后办理出院时,重新上传费用明细后即可结算。停机期间在河北省各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入院的参保病人可先行自费,待新系统上线后再办理医保入院手续,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减少现金垫付压力和跑腿负担。(记者 赵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