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记者从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今年1月1日起,遂宁实施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制度。大额补助整合原遂宁市城镇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和遂宁市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含退休人员)同步参加,惠及遂宁33.65万名城镇职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人介绍,大额补助按年度缴费,在参保职工患重大疾病发生大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大额补助给予保障。报销标准分段执行,最高可报销90%,每人每缴费年度大额补助累计报销不超过12万元。
“大额补助补齐了遂宁医保制度的最后一块短板,减轻大病重病参保职工的经济压力。”上述负责人说,大额补助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和遂宁市财政局进行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