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5日获悉,省委、省政府近期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建立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规政策体系等七大体系,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重点是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强化财政支出责任、严格环保目标管理、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完善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
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重点是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推进生产服务绿色化、提高企业治污水平、公开环境治理信息。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重点是强化社会监督、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提高公民环保素养。
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重点是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加强生态空间管控、突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提高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完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优化环境监管执法方式、强化环境保护司法联动、加强监测监控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气象服务。
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重点是培育规范环境治理市场、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完善绿色价格机制。
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重点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
健全环境治理法规政策体系,重点是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完善地方标准体系、加强财政资金支持、落实税收调控政策、完善金融扶持政策。
《实施意见》还有两个附件,即两个清单。其中,加快构建我省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点改革举措清单提出了14项重点改革措施、完成时限及牵头部门;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了省委、省政府及省委有关部门、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省政府有关部门等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据介绍,在对标中央文件的基础上,《实施意见》将我省绿色调度、企业服务日、司法联动等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制度化;同时,写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等内容,进一步丰富了我省环境治理体系。根据我省污染防治攻坚实践和工作需要,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方面,《实施意见》增加了省委、省政府责任和省委党校、省总工会、省民政厅等12个部门的职责,还增加和明确了相关部门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方面的责任。(记者赵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