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保险行业已成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共同体,开发了相关地震巨灾保险产品,并将于7月1日推出。
在近日举行的“2016中国风险管理峰会”上,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峰表示,保险行业成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共同体,开发质优价廉的地震巨灾保险产品,一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地震巨灾保险研究不断深入,顶层设计基本完成;二是地方巨灾保险试点积极推进,较好地起到了风险“缓冲垫”和社会“稳定器”作用;三是推动出台地震巨灾保险实施方案,迈出实质性步伐。
此前,深圳和宁波分别建立了保障范围涵盖台风、暴雨、泥石流、滑坡等十多种自然灾害的巨灾保险;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开展了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
中国地震局震防司司长孙福梁表示,实施地震巨灾保险制度,有利于将单一依靠政府救助的救灾模式向多渠道、多方位救助模式转变,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增强救助力量,提高抗御灾害能力,减轻政府负担。对于下一步发展,孙福梁建议,应加快立法工作,明确政府、保险公司等各参与主体在地震巨灾保险制度中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地震巨灾保险的实际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