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ST辅仁发布公告,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根据处罚决定书,辅仁药业、辅仁集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辅仁药业与辅仁集团、河南辅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仁控股)构成关联关系,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药集团)与辅仁集团、辅仁控股构成关联关系。
辅仁药业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2015年以来,辅仁药业将货币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辅仁集团、辅仁集团母公司辅仁控股使用。辅仁药业未将提供给辅仁集团、辅仁控股的资金记入财务账簿,也未对辅仁集团、辅仁控股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予以披露,导致其披露的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此外,辅仁药业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辅仁集团为辅仁药业、开药集团的控股股东。辅仁集团为实现医药资产的整体上市,筹划、组织、实施将开药集团注入辅仁药业,属于同一控制下的重大资产重组。辅仁集团2015年、2016年大规模占用开药集团子公司资金,在重组时未向辅仁药业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上述事实有辅仁集团、开药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辅仁集团与开药集团子公司签署的《借款协议》《重组报告书》、相关人员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证监会认为,辅仁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重组办法》第四条“有关各方必须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保证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重组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所述“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或者提供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根据《重组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照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予以处罚,朱文臣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此外,辅仁药业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2018年未及时披露关联担保。2017年,辅仁药业将开药集团纳入合并报表。辅仁药业、开药集团以前年度向辅仁集团、辅仁控股提供的资金,在2017年、2018年绝大部分仍未归还,且发生新的占用,辅仁药业未将相关资金占用情况入账,也未对辅仁集团、辅仁控股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予以披露,导致其披露的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证监会认为,朱文臣作为辅仁药业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辅仁集团实际控制人,决策、安排辅仁集团、辅仁控股占用辅仁药业、开药集团资金事宜,不仅明知辅仁药业存在被辅仁集团、辅仁控股占用资金的情况,也明知标的资产开药集团亦存在被辅仁集团、辅仁控股占用资金的情形,却仍然签字承诺保证《重组报告书》、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在违规担保事项中负有主要责任,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违法情节较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