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牧原股份发布公告,为充分整合资金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与控股股东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财务公司,暂定名为牧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由双方作为发起人以现金形式出资。其中牧原集团出资5.5亿元,占比55%;牧原股份出资4.5亿元,占比45%。注册地在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
牧原股份称,财务公司的设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强资金监控,防控财务风险,促进产融结合,为公司发展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支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拟设立的财务公司暂定的经营范围包括:(1)对财务公司内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财务公司内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财务公司内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财务公司内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6)对财务公司内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财务公司内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财务公司内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财务公司内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牧原集团直接持有牧原股份13.05%股权,合计持有49.68%的股权对应的表决权,为拥有牧原股份表决权比例最高的股东,也是牧原股份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合资设立财务公司构成了关联交易。
截至2020年9月30日,牧原集团总资产1,389.26亿元,负债总额757.06亿元,净资产632.21亿元。2020年1-9月,牧原集团实现营业收入407.89亿元,净利润227.29亿元。